关于初二的我的作文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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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二的我的作文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初二的我的作文合集7篇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1

你知道一幅画为什么总是五彩斑斓的吗?其实——我悄悄地告诉你,那是一个人一生的杰作。

每一刻,世界上都有许多婴儿呱呱坠地,开始谱写各自的人生画卷。

幼儿时期是蓝色的,不是大海深奥的蓝,而是朦胧的,像世界上最纯澈的天空蓝。这样的蓝来自幼童的眼底,单纯,无杂质。

我常常从妹妹的眼睛里看到这种颜色,她常常会问我一些奇怪的问题:

“白雪公主为什么不是男的?”

“因为白雪公主是公主啊!”

“公主为什么是女的?”

“……”

童年是金色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论何人,何时,何地,回忆起自己的童年,都是洒满阳光的。我回想起童年的自己,在滑梯上溜下爬上,摘花捻叶说要做饭,实在是趣味多多。

跋涉过青春期,来到一位名叫十八岁的人前面,成为青年。如梦般的青春年华,橙色这样初升朝阳的颜色正适合它,开放且矜持,羞涩且莽撞,跌跌撞撞地朝前走。

太阳在一天内,都会有最红最亮的时候,更何况人呢?我看见父亲是富有力量与梦想的,渴望大干一番事业,甚至重拾书本每晚查阅资料,研究着自己所感兴趣的经济学。

过了而立之年的壮年,是红色的。能力与智慧都处于人生的顶峰,在这时,是要大干一场的。而这红色,像火山中滚滚的岩浆,总有一天是要喷发的。

你认为五十多岁的人应该是什么颜色的?褐色?紫色?

我认为是粉色。

我的爷爷奶奶五十多岁有了孙辈,便照看着四个陆续降生的孙女和外孙。爷爷奶奶操劳了半辈子,内心已经在社会生活中一次次的磨练与打击中老练、有韧性。或许是孙辈的陆续到来,让他们的心变得柔软,剥落了心茧,露出的颜色不应该是心的本色——粉色吗?

记得在我的妹妹出生不久后,我们和爷爷奶奶一起吃饭,爷爷举起一块馒头,说:“这个蘸酱酱吃着好吃很”,单字重叠发音,这都是我们与妹妹交流方式啊!

当一个人到了六七十岁,他的生活应该是彩虹色的,可以享受退休生活,出国游玩,培养兴趣爱好……生活自是丰富多彩。

我们都知道,垂暮之人总爱回忆往事,但是这些老人一定不是灰色的,我希望属于这些老人的是青色。因为回忆像一卷老胶片,播放的画面是久远模糊的;回忆是一沓旧照片,一张张载满着过去。而青色,青铜器的颜色,是沉甸甸的,刻满了历史的颜色。

人的一生是否可以谱写出一幅七彩画卷,取决于你有没有一颗领悟生活,感受美好的心。不要将自己的人生活成黑白色,用发现与探索的心与手画出属于自己的最美人生。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2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渐渐的告别了幼稚,变得更加成熟。回望已走过的人生中的坎坷与收获,让我懂得了,致我即将逝去的今天。

当天空布满乌云的时候,别担心,总会有散开的那一刻;当天空处在黑暗的时候,别失望,总会有星星在指引光明;当生活面临困境的时候,别气馁,也总会有力量助你走向希望。我学会用微笑面对生活中的逆境与失败。开心也一分钟,忧愁也是一分钟,那不如开开心心的度过。拉伯雷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微笑,是一种态度,是一种乐观,是一种积极,是一种自信。微笑,标志着自信、大度和雅量,这是一种胸怀,一种境界。微笑面对生活的人,失去的是自己的烦恼。

霍金,这个熟悉的名字让人敬仰。可我们只看到的是他创造的奇迹,却无法体会他面对人生挫折时的磨难和斗争。由于患有“卢伽雷病”,他身体残疾,坐在轮椅上,只能用一根手指头翻阅书籍,敲击键盘……即使这样,他创造着一个极好的示范——微笑。

面对那让我们焦头烂额,无穷无尽的题时,用微笑去面对,相信自己一定可以,用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一切,心中不仅仅充满了动力,还有激情。

梦想着自己能成为一条小河中的大鱼。展望一下即将到来的明天。对待即将过去的今天,我会用勤奋去书写那最后的一段时光。

我多么爱那澄蓝的天,那是浸透着阳光的海。年轻的一代需要飞翔,把一切时光变成现在。把我最后的今天,不要在今天留下遗憾。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3

如果你的花瓶只存留高贵的玫瑰花香,那你必然不懂得田野里蒲公英的美丽。

沐浴朝阳,立于草丛,独华其身。让人看一眼,便永远忘不了。

我从小在农村长大,这里被称为早春园,三四月正是万物盛开的时候。只是忙起来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春天早已来临。屋前的小溪依然干涸,屋后的大山依然枯黄。那时接触智能手机、无线网络不多,吸引我的只是那片黄褐色的田野,于是经常约着三五个小伙伴,放学后后漫步在田野间,一次又一次询问着春天的消息。看不见繁华绚丽的城市,我便转身投入简约朴素的大地里去。

或许是不喜欢繁华,或许是我的生活本该如此,我极少见过美丽的玫瑰,也享受不过那份奢侈,又或者是我接受的家庭教育,比起那些繁华,我更喜欢平淡朴素。

上次和朋友去田野间漫步已过去许久。记得那次我们追逐在田野间,当所有人都不以为然的跑过时,我在那小片蒲公英前停下了脚步。参差不齐的站成一排,我不知想着什么,只觉得蒲公英也很美。后来我摘下一朵,放在嘴边,轻轻一吹,顿时迎着黄昏的夕阳四处飘散,我的思绪也随之飘远……没人知道我在想什么,包括我自己。

即使那片蒲公英被调皮的羊儿当做美味咀嚼,即使那片蒲公英被勤劳的农民伯伯当做野草连根拔起,即使被人当做止鼻血的最佳药方,即使我没想到有天我离开不再回来,即使有再多的美好回忆,我都不想也不会忘记它。

因为我喜欢它随风而安的魄力,风吹到哪儿,哪儿便是它重新开始的地方,我敬佩它默默的性子,在百花争艳的时候,它只默默绽放着属于它独特的色彩。羡慕它的自由,把希望的种子随风飘过国界,一路旅行,累了便停下生根发芽开始新一轮的绽放。

那株我走时摘来放在包装盒里的蒲公英,历经岁月的洗礼,秸秆没了当年那翠绿的颜色,但依旧不失来时的`气魄。当最好的朋友离开我时,那晚我哭了很久,后来看到这株蒲公英时,站在窗边,犹豫了很久后,我决定放飞它,还它自由,继续完成那被我阻挡了很久的“使命”。悠悠开口自言自语到:“秋天来了,我们像蒲公英一样随风背对着渐行渐远,不再悲伤难过,因为只要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怕相隔千里,都会怀有一份独特不会凋谢的记忆。”

后来我惧怕了离开的感觉,喜欢上了蒲公英一样自由的感觉,带着这份专属我的独特的记忆,在蒲公英丛中渐行渐远,我的背影变成了蒲公英,迎着黄昏的夕阳飘向远方。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4

我家楼上住着一对八十多岁的老夫妇,他们无儿无女,相依为命,却有一个奇怪的习惯:每天傍晚必定相互搀扶着去散步,买第二天三餐所需的食物。

我们那楼没有电梯,这对老夫妇的家在五楼。这五楼,说高也算太高;说矮也不算太矮,尤其是对这年过八旬的老夫妇来说。可是,他们仍然每天坚持去散步、买菜。

我真是很惊讶。究竟是为什么让这对老夫妇每日坚持去散步?难道仅仅是为了买菜?不会的,以他们的生活条件,完全可以请个保姆来为他们做这些事情,完全不必每日如此奔波。这究竟是为什么?我好奇心顿起,次日,我吃完晚饭,跟踪去也。

两位老人先是去市场逛了逛,我一路左躲右闪,紧紧咬住不放。两位老人结了账,手挽着手,像一对年轻的恋人似的,颤巍巍地往三中走去。我知道那位丈夫曾在那儿任教,等他们进去了,我趁机也混了进去。他们穿过夕阳的余辉,来到了一张长椅上。我站在他们身后,望着他们,他们并没有发现我。他们在夕阳下惬意地说着话,我想,总不可能是年轻人的绵绵情话吧?我悄悄走上前,终于听清楚了:原来,是老婆婆在清点着当天买菜所支出的钱。而老爷爷则靠在她身上,沐浴着夕阳轻轻地打起了盹儿。老婆婆一边清点账目一边嘟囔着: ”唉,现在物价又小涨了。“老爷爷就在一边含糊不清地说:”嗯……涨了……“这时老婆婆有点儿不高兴了:”老爷子,睡什么呀!回家再睡!“老爷爷就强打精神:”哦,呵啊!“我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老婆婆回头望见了我,不好意思地羞红了脸。而老爷爷却爽朗地大笑起来:”好小子,啊?哈!“

那两个在夕阳下相互依偎的身影,永远是我眼中最绚丽的风景。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5

“从小觉得最厉害的人就是妈妈,不怕黑,什么都知道,做好吃的饭,把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哭着不知道怎么办时只好找她。可我好像忘了这个被我依靠的人也曾是个小姑娘,怕黑也掉眼泪,笨手笨脚会被针扎到手。最美的姑娘,是什么让你变得这么强大呢,是岁月,还是爱?”

曾听德卡先生的这段话,觉得深有感触,每个女孩都不是天生强大啊,都是在岁月的磨砺下渐渐成长。

过往,灰色天空下。

我害怕许多东西,害怕黑暗。恐惧困难,被说两句眼泪就“啪哒啪哒”掉下来,心理的保护盾很快被打击得粉碎,我盼望逃离,在这个世界藏匿,却从未想过强大。

考试考不好就哭,做事失败了就退缩,认为母亲是最强大的靠背,后来母亲不止一次教导我,人要学会强大,就如小草终会成长。

我懵懂地开始成长,岁月更迭,早已不怕语言的捎毁,昂着的头再也不会被拍低,每天都是补习班的困难也逐渐转为乐趣。

又因,我越来越强大。

世事万变,唯有强大可使人立足,别去害怕,强大,是做好每一件小事,是听取别人的意见,是克服心理恐惧,仅仅如此。

如今,阳光灿烂下。

我微笑着,我越来越强大。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6

做出惊天动地的人是英雄,为寻求真理献出生命的人是英雄,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事迹的人是英雄。我眼中的超级英雄是我那当交警的叔叔。

叔叔是一个非常忙碌的人,由于他是电子系毕业的,因此在单位里他是干技术工作的。不仅负责全支队的有线和无线的通讯,而且还管理寻呼台和电脑网络以及警灯警报的安装工作。从领导到同志都说他是全交警支队最有本领的人。

叔叔中等个头,国字脸上有一双浓而密的剑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而挺的鼻梁下面是一张看上去让人觉得老实厚道的嘴巴,经常把很有智慧的笑容挂在脸上。当叔叔穿着一身警服时,显得既神气又威武。

叔叔是一个非常好学的人,只要有时间他总是捧着一本专业书在给自己“充电”。他经常告诉我:“人要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才能进步,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叔叔这样说的也这样做了,他不仅订购了各种科技报刊,还上网浏览各种信息,从中吸收大量的知识营养。

叔叔不仅有知识,而且工作也做得很出色。在繁忙的暑期里,有一天,安在建行楼顶上的电台出了毛病,叔叔接到电话的时候,天才刚刚亮,他二话没说立刻赶到现场进行抢修,面对百米高的铁塔他毫不犹豫地爬到顶上,细心地寻找查看,及时排除故障,终于使通讯畅通无阻。当时就有报社记者采访他,他只是笑了笑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说完就回到单位继续工作了,

总之,我的叔叔是一个任劳任怨、不求名、不求利、以事业为重的人。他那好学进取、对工作一丝不苟的品质陶冶着我。

我佩服他,我崇拜他,他就是我眼中的超级英雄。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7

我一年级是在城里读的,那时我的成绩很好,自己还是副班长,生活也很稳定。可是爸爸他突然说要回家乡发展,让我在家乡读书,因为在城里读书学费太贵了,我只好跟着爸爸回老家。

回到家乡,因为在家乡一般都是说家乡的语言,但是我不会说家乡的语言,所以读书时没有什么朋友,经常独来独往,学习也没有动力,最后导致我的成绩就开始慢慢的下降,最后一落千丈。我也没有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所以就没有怎么学。一直到五年级我的学习成绩还是很低。

后来到了六年级时,我们的班主任她经常跟我们说努力学习在小升初是考个好成绩,考上好学校可以免学费让你读初中,到这时我学习的动力才有了,学习的心思也回复了。在六年级的这一年我很努力的学习,常常去问初中的大姐姐大哥哥不会的题目、不明白的词语……。因为小升初是考小学六年全部的知识,一到五年级我都没有认真的去学,所以在小升初中没有考好,没有考到那时我们那里著名的中学。

上到了初中我的求知欲越来强,开始努力学习,还好英语这一门科目是重新学过,不然我这个基础不那么好人,想学好英语都难了。其他有许多科目也都是上到初中才学的,不用有基础都可以,所以我就很努力很努力的去学习,现在有些科目我的成绩都很好。我的班主任她见我这么有上进心就让我担任副班长这一个职位,她让我想起了我在城里读书时一年读书时,想起了那个如此爱学习的我。我就对自己说“老师给自己这次机会,自己不可以辜负老师的用意”,我重新找回了学习的目标,那就是考上大学,虽然现在考上大学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更有许多大学生找不到工作,但是考大学就是我的梦想。

在初二第一学期期末我考到全年级第十名,初二第二学期期末我考到全年级第四名。这是一个鲜明的对比,这足以证明了一个人只要想学习要好,那就得有一个真正的学习目标和决心。

这是我的一个成长史,从一个学习好的,沦为一个没有目标的学习差的,再变成现在这样一个有目标的学习分子,这是一个很大的蜕变。

每当我现在回首看看自己的过去都会为现在是一个不同以往的自己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