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我的六年级作文集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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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六年级作文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门】我的六年级作文集合6篇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1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明月几时有》。它的歌词诗情画意,音乐的旋律有情感,有节奏。唱时,让人回味,使人感概万千,沉侵在美妙的乐曲之中。

这首歌的歌词,原是一首宋词,《水调歌头》。是大诗人苏轼写的,此刻被王菲改成优美的流行歌曲,唱响海内外。

也许是我太喜欢这首歌了,所以我能一字不差地把它背下来,不信你瞧!“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对吧!没错吧!如果要是你听我唱这首歌,还以为是王菲在唱呢!哈哈哈哈!有一点夸张,但是还是很像的哟!”

个性是歌词,“人有悲欢离合”表达了人生有忧伤,有欢喜,有分离,又团聚,说明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事事如意,所以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又表达了诗人对人生的完美祝愿和对远方亲人的思念之情。

这首歌我放进了我的电脑的音乐盒。只要我一打开电脑,就第一时间,把它点出来欣赏,跟随着它的节奏一齐唱,还自我陶醉在这美妙的音乐之中。有时候,太忙了,我还一边做作业一边放出来听。真是百听不厌、百唱不烦。

也是这首歌,让我成了王菲的忠实歌迷!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2

狗,是我最喜爱的动物。而且要说明的一点就是,我喜欢的并不是什么名贵的宠物狗,而是在农村随处可见的、给人看家的那种普普通通的'狗。

从小,我就喜欢狗。从我记事起,我家就养有狗了,而且是从未中断过。可以说,狗伴着我走过了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在家的日子,我和狗总是形影不离的。

小时候,家里比较穷,所以爸爸妈妈都要出门打零工以维持我们一家人的生计。而或许也应了那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从小就比较懂事,会帮爸爸妈妈分担我力所能及的家务活。而弟弟年纪还小,不喜欢呆在家里,总是和村里其他孩子呆在一起。所以,我更多的时候,只是一个人在家里默默地干着自己的事情。而这时,陪伴在我身边的,也只有家里养的用来看家的狗了。可以说,在那段艰苦的岁月里,我和狗,结下了不解之缘。

狗是很喜欢和你玩的。它们总是充满活力,每次总要在你周围跑来跑去,每次都要尽情地跑到你前面去,然后停下,回头,看到你还在后面,又跑回你身边,然后又跑到前面去,好像看到你被它远远地落在后面,它会很开心似的。而对于这项游戏,它们总是乐此不疲。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你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至少,对于童年的我来说,就是如此。每当我生气、伤心、受到委屈的时候,我都会对陪伴在自己身边的狗倾吐心事,而它们也会乖乖地、静静地倾听我的诉说……有时,甚至会用它的身体磨蹭我几下,像是安慰我似的。

我喜欢狗,我喜欢它们的活泼、可爱与忠诚。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3

平时,同学们都说我是“作文高手”,在一次“优点大轰炸”活动中,又有同学说我是“学习一点通”。今天,我还要自豪地告诉你,我还是一个“厨艺高超”的“小厨师”呢!至今,我不仅能做“番茄炒鸡蛋”、“青椒土豆丝”、“回锅肉”等家常菜品;还具备了蒸菜、凉菜、烧菜、汤菜的基本功。

说起我为什么这样喜欢厨艺,还得从语文老师给我布置的一次家庭作业说起,那次老师布置我回家学炒鸡蛋,还以“炒鸡蛋”为题写一篇作文。经婆婆手把手地教;我“千辛万苦”地学。终于,一盘色鲜味美的“番茄炒鸡蛋”经过我的手炒出来了。同时,一篇漂亮的作文“炒鸡蛋”也轻松顺利地完成了。

我吃着自己做的炒鸡蛋,感觉格外的香;而我的作文“炒鸡蛋”被老师当作范文来朗读且被报刊发表了,心情又特别的爽。

从此,我就经常进厨房跟着婆婆全面地学厨了,我还特别不放过节假日和家里来客时的大好学厨机会。而曾经在餐馆工作过的婆婆,也颇费心思地换着菜品让我学。于是,我的厨艺渐渐地“高超”了。

一个星期日,我一人在家。我的两个同学又是我的竞争对手来我家作客,我对他们说,今天我们一起玩电脑,中午就吃方便面吧!没想到他们见我家没有大人,相互眨眨眼说,不行!我们要吃炒鸡蛋,口气挺硬的。我立刻就明白了,这两个平常总爱给我挑刺的“傢伙”,是嫉妒我那篇“炒鸡蛋”的作文,今天想让我出出洋相。

好嘛!我今天就给你俩露一手。这时,从冰箱里拿肉需解冻,于是,我带着他们到市场轻车熟路地买回了一大堆菜。又安排他们择菜、洗菜当我的下手。在厨房里,他们睁大了眼围着我团团转,还不时地提问:怎么土豆丝要边切边放入净水中;怎么青椒丝要先煸炒......我一一回答道:切土豆丝若不放入水里,土豆丝很快就变黑了......啊!他们感叹到,原来厨房里的学问还真不少呢!

经过好一番的操作,“番茄炒鸡蛋”、“凉拌凤尾”、“粉蒸排骨”、“回锅肉”、“酸菜粉丝汤”......摆了一大桌。他们望着这一桌美味佳肴说,我们三个人怎么吃得了。于是,又打电话邀了几个同学来共享。席间,我还给他们讲了关于回锅肉的典故。他们一边津津有味地吃;一边翘起大拇指啧啧称赞道,真棒!

怎么样?我算得上一个“厨艺高超”的“小厨师”了吧!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4

阴雨绵绵的季节,隔三差五就会下雨,乡下野地杂草丛生,毫无乐趣。周末放学,我时常在家承受孤寂,也没有好看的电视节目,更增添了乏味与沉闷。

不经意的出门散步,我在道旁的杂物堆里捡到一只足球。杂物堆得凌乱,破布破棉袄,碎玻璃碎塑料片毫无章法得散落四处,这只足球隐没其中也显得普通无奇,可我还是第一眼就能察觉到它。当时的这只足球已经变得脏兮兮了,上面还布着一层薄薄青苔。我拾回家对其进行了简单清洗清洁,放到通风处晾晒风干,很快就焕然一新了。

与其他玩具物品不同,我在玩足球的时候感觉它能够带给我一股能量,通过不停得踢挑颠搪,我控球的能力就在不断增强,很快得我已经能够稍显娴熟把控球的运动。

每年的六一节,学校里总要举办文艺汇演,各班也都要选送节目。今年凭借掌握娴熟的控球能力我就自告奋勇报名参加,表演了一分钟左右脚颠球不掉的绝活给老师与同学们观看,大家为我精彩的表演连连欢呼,让我着实成为了校园小明星。

这个物品,我的这只足球,我很喜欢。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5

我一向追求绅士风度,可以前的我对绅士风度的理解不是那么正确,我以前对绅士风度的观点是这样的:干干净净,帅气迷人,讨人待见,人人喜欢。直到我看了一本书,才知道我错了,这本书的书名叫《有出息的男孩一定要做的146节事》。

接下来的这件事足以看出我现在对绅士风度的认识与以前的认识简直是天地之变。事情发生在今天,今天是我的同学的生日,我们开开心心的把礼物送给小寿星,快吃饭了,男孩快步向主桌子跑,因为在那里吃的蛋糕最多,“小馋猫们”赶快坐上,我也不例外,我看到有个男孩没坐上,我心里暗想:现在表现绅士风度大好机会。我看了看周围,男生桌都满了,只有女生桌没满,我心想:我去女生桌吧,让那个男生坐男生桌吧,虽然我平时和他有些过节,但这样才能显出我的绅士风度。我犹豫了好久,最后我主动让位,去女生那边,我虽然不好意思,有的同学对我冷嘲热讽,但我不在乎,他们迟早会认同我的。

我终于明白了绅士风度的正确理解:绅士风度是指彬彬有礼、待人谦和、衣冠得体、尊重女性、谈吐高雅、注重自身修养、知识渊博、见多识广、尊老爱幼、尊重女性、无不良嗜好。我总结了一句话:礼貌待人+衣冠得体=绅士风度。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6

我的家乡在农村里,它既没有北京的繁华热闹,也没有桂林的“甲下天”。但我的家乡却有它自己的美。

早晨,你一起床揉揉那半睁半闭着的眼睛,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放眼望去,你将会看到犹如梦境般的“仙境”展现在你眼底,令你大饱眼福。浓浓的雾把整个乡村笼罩住了,就像给这美丽的村庄铺上了一层白色的地毯。我的家乡旁边还有一条河。春天,河水很清,清的似乎可以看见水底那些光洁美丽的小石头和自由自在的小鱼儿。夏天,河水有时明丽如镜,有时却浑浊无比。清澈时,大渡河被蒙蒙的薄雾包围着,如袅袅炊烟,似薄薄青纱。水边一棵棵大树显得苍翠挺拔。秋天,河里的水变绿了,河水“哗啦啦,哗啦啦……”的从山上飞奔下来。冬天,河里的河水仿佛流得很慢,快要凝固了的似的。河面也变窄了,最窄的地方似乎可以一步能跨到对面去了呢!

傍晚,落日像喝醉了酒的红脸醉汉,跌倒河的那一边,把水映得一半红,一半黄。这真是“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啊!

家乡的一年四季有着不同的特点,我的家乡虽然没有那么多美丽的风景。但是,在我眼里,我的家乡就是最美的。